各位领导、老师、同学们,大家上午好!
一年来,学校通过各种途径,如升旗仪式、黑板报、主题班会、消防演练、校园广播等形式,对我们进行交通、防火、防溺水、防食物中毒、防触电、防传染病和防不法侵害、防校园欺凌等方面的安全知识教育。学校与老师签订“学生、家长、班主任及学校安全责任书”不断强化和提高全校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责任感,努力消除各种安全事故隐患,保证了学校工作的正常开展和同学们身心的健康成长。
但是,尽管学校和我们的班主任、老师通过各种形式对我们进行了多方面的安全教育,采取了各种各样的防范措施,可仍有部分同学无视学校有关的安全纪律规定,做出了一些有可能伤及自身和伤及他人的违纪行为。我们在安全方面确实还存在着许多的问题和隐患,例如课间在楼上楼下追逐打闹,违纪玩火玩水摆弄电器,同学之间发生矛盾纠纷后拉帮结伙通过拳脚打架来解决,有些同学尤其是在交通安全和防火安全方面存在的隐患更多,他们主要表现在: 交通安全意识淡漠,安全责任心差,存有侥幸心理,缺乏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,交通法规知识较少,经常有违反交通法规的现象,随意横穿公路,不主动给机动车让路,乘坐班车时抢上抢示、拥挤疯闹,有意破坏消防设施,以上种种不安全现象的大量存在,交通安全、防火、防外来暴力、防踩踏、防溺水就是我们目前在安全方面最需要注意和防范的几个重点。
我们同学们之间要友好相处,禁止追逐打闹,欺侮同学,发生矛盾多作自我批评,并找老师妥善处理,不找外人到校滋事,加深矛盾,不与社会上的不良青年交往,严禁携带玩耍危险物品(如刀、枪、根、爆炸物等) 进出学校应遵守秩序,禁止攀伏楼梯栏杆,严禁在教室和楼道内追逐、跑跳、打闹,上下楼梯要靠右行,不拥挤、争抢: 放学后、双休日和节假日不得进入校园、、行路靠右侧通行,禁止学生骑车上学,禁止互相追逐、不抢行: 要服从交通红绿灯的指挥,禁止驾驶摩托车等机动车辆: 禁止攀爬、倚扶机动车辆行走。不在铁路周围玩耍、逗留,不得损坏铁路设施。禁止乘坐非法营运车辆和三无车辆及报废车上放学。
安全重于泰山,事事关系到每一个人的生命安全,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,所以,我们一定要做到警钟长鸣。下面我分享几件案例希望同学们引以为戒:
一、踩踏事故:陕西省某县城关小学1989年12月28日清晨举行周会。7时许,在学校广播和铃声的催促下,教学楼上千名学生争先恐后奔往学校操场集会。学校副校长杨某未将教学楼西边楼梯铁栅门打开,使得二、三、四楼七百多名学生只得全部涌向东楼梯口。学生们下到二楼和一楼楼梯拐弯处时,因楼道电灯末开,跑在前面的学生摸黑与少数上楼放书包的学生相遇,造成双方拥挤,个别身材小的学生跌倒后引起上下楼梯受阻,造成严重拥挤,酿成特大伤亡事故,死亡6至11岁的小学生28人,伤59人。
二、食品安全:2003年3月13日,思茅区某镇村小学的部分学生,晚饭后在学校操场边玩耍,有学生来到桐子果树下,捡到落在地面的桐子果,剥开后吃果仁,先后有47名学生捡吃了桐子果,数量3至10粒不等,晚上9点左右,有学生出现恶心、呕吐、头晕的症状,经老师询问,有同学说是吃了地上捡的桐子果,随后凡吃了桐子果的同学纷纷出现相同
三、学生冲突伤害:2010年12月11日7时20分许,云南楚雄市紫溪中学几名学生因口角发生冲突,两名学生抢救无效死亡,一人受伤。11日7时20分许,该校高二年级一班学生李国阳与同班同宿舍同学汪磊在男生公寓401室因口角发生冲突,李国阳用刀子捅伤汪磊,另一名同班同宿舍同学徐振宇在劝架过程中也被李国阳捅伤,之后李国阳割腕自杀。宿舍社长见状后立即报告宿管员,宿管员立即赶到401室,组织伤员救治。三名学生被送往州医院救治,汪磊和徐振宇抢救无效死亡,李国阳在医院包扎后已被公安机关控制。